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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有木兮树有枝
 
例3:因尊敬怡亲王而犯的错误一律忽略不记
雍正曾经因为高其绰在奏折内将十四名字抬写而将其罢官(后又恢复),说是十四作威作福令官员畏惧,而李卫也曾在奏折中将怡亲王抬写,雍正只说:这是你不知礼处,不必恐惧。 雍正因为一个官员在奏折内将宗人府亲王(大概是康亲王崇安)称为王爷而大发雷霆,将该官痛贬。而李卫、祖秉圭等人的奏折中多次出现“怡亲王爷”字样,雍正视若无睹。祖秉圭甚至在奏折中向皇帝表示自己对十三强烈的感激之情(难道他想让皇帝代他向怡亲王表示感谢),出现了”皇上御批….王爷金批….”字样,这应该是很违例的,
发表于2008-5-9 11:11:14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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