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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灵
 
再谢龙七兄
好的作品只会随时间流逝更加光亮,时间指针转眼到了2008的夏季,回顾往昔,唏嘘不已……
曾与一位朋友有过五年之约,我们约定坚持写下去,写个五年看看。然而时间过了一半,朋友奔波生计消失于网坛,我还没完成一部长篇小说。
想对龙七兄说的话很多,也许兄觉得冰灵的更新速度慢了,但我以为这样的作品真的快不得。只要坚持下去,就是一种成功。
很欣慰看到冰灵还在更新,也感谢龙七兄的留言。就让我们再加把劲,无论文章的持续进行有多艰难,越过现实与理想的距离,尽我们所能,完成小说。(也算自勉)
这几日暇余,想整些关于长篇小说的创作杂感。现弄了段关于文笔的,厚颜发此与兄研讨。
  《长篇小说杂感》之
  一,小谈文笔
  以读者的角度,小说的始作首节得第一印象分。如果连第一节都看不入眼,就直接进垃圾箱了。取决的因素是文笔。文笔雅俗精陋不是唯一判断标准,我个人认为长篇小说的文笔最重通畅。华丽长句读得上气不接下气是病态,意识流的句式哪怕再精美也是天生残疾。
  通畅只是基本要求,接下去是得体。不枝不蔓又恰倒好处的承上启下,对文笔的考量更高。如果拿小说比喻女子,那么文笔就决定了她的胖瘦程度。肥是写太多,瘦是营养不良。女性身材之美,在适度,在弧度,在风度。
  风度即韵味,这是文笔要求中最难达到的。一难在细节和整体的统一,二难在表达和含蓄的同步。美女看多生厌惨遭抛弃,只因没有味道。打入时间冷宫的小说,败在缺乏个人风格。
  推个太极手绕回来说,华丽的长句和富有想象力的意识句不就是风格吗?如果你这么以为,我只能嗤之以鼻:请先学会走路!
  文笔由词汇构成,词汇的运用有二个误区。文采斐然引经据典的文字,代表了作者的功底。但很可惜,在长篇小说中经常出现目不暇接的成语,令人赞叹的艳笔,会切断小说的纽带:读者的眼球过多地停留在优美的辞藻上,徜徉半天却忘了故事讲什么;作者的思维则被带入鼻烟壶内作画,将经典进行到底只有死路一条。
  另一个误区是文字的简练。简练本身极好,但长篇小说对简练的要求极高,如果作者提炼不出简练的深度,还不如老老实实多码几字表达清楚。事实上让人觉得后韵绵长的一笔简练,都建筑在清晰的表达之上。
  而对文笔不佳的作者来说,不妨先朗读下自己码的字。不求唯美,先读顺了,注意下一句话里有没有重复出现的介词、虚词。
发表于2008-6-30 18:23:27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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