侠以武犯禁,善、勇、悲天悯人也-----一介武夫,空有一点热血,却不能成大事。真有急难,哪里求得着作者说的这种人。没事在马路边打倒一个混混救个把小商小贩,给穷小孩塞三五个馒头,给瞎眼老妈妈做几顿饭,最多去有钱人家抢点金银财宝拿来一边自已用一边分些给穷人——美其名曰:劫富济贫(这又跟作者一直提倡的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相悖)。。。还能干什么?如果这也叫侠的话,那你对侠的要求也忒低点了。不如拉杆子去当梁山好汉算了,那里的人都是你说的这种“侠”。况且,以上提到的有些事现在很多学习雷锋的红领巾,小标兵都在做。 作者若是把“侠”如是定义,那高度就没站够,连金梁们的俗套都还没达到。说得好听点,顶多是一个学习雷锋的倡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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